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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近视雾视前后综合验光的对比分析

2018-02-06 09:11:29   浏览量:

成年人近视雾视前后综合验光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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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光的过程是有几个部分的检查组合而成,主要有主观和客观的检查,其中,客观的检查就包括雾视检查,雾视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探讨一下。

一:雾视法的原则以及分类

雾视法的原则是使被测眼处于“ 近视状态,即使物像聚集在视网膜前。雾视法通过凸透镜减轻看近处的负担,达到预防近视的作用。大家都知道被检者在验光过程中可能都有调节,一般为了让其充分放松,减少因为调节原因对验光结果的影响,因此在结果的基础上要进行雾视检查。

分为远雾视和近雾视两种。

近雾视法:是用+1.0-+1.5D的凸透镜,可减少看近的过度调节。

远雾视法:是用+3.0D的凸透镜注视远处,让眼调节充分放松。

二:雾视法的原理

雾视法的原理是通过添加适量的正球镜(近视眼也可以减少负球镜)的方法让进入被检眼内光线的焦点会聚在视网膜的近前方,使其处于人工近视状态,达到放松调节的目的。雾视的状态下,患者如果再使用调节,焦点便会更远离视网膜,物像会变得更加模糊,故其不会再使用调节。而若其想看清远处视标,自然会迫使自己放松调节,因只有在放松调节的情况下焦点才会离视网膜更近,使物像变得更清晰。人眼有将物体看清晰的倾向,故在此情况下被检者自然会放松调节使物像更清晰,从而达到雾视的目的。

 

三:雾视法的操作步骤

步骤一:遮盖被检者左眼,对右眼进行雾视。

步骤二:在右眼基本屈光的基础上,加减球镜度数,检者能模糊分辨出0.2行视标,若视力比0.2更好或更差,则适当增加或减少雾视片的度数,直至刚好可以模糊分辨0.2行视标即可。

步骤三:遮盖右眼,使左眼处于打开状态,进行左眼雾视。

步骤四:打开双眼,让患者双眼同时注视0.3行左右的视标,模糊可以分辨即可。若0.3行视标很清晰,可双眼同时增加+0.25DS的雾视镜。

雾视验光法:

    雾视验光法是一种缓解被检眼的调节张力的方法。适用于青少年屈光不正患者及远视、远视散光、混合散光的成年患者。

1、操作步骤:

⑴、 用客观验光法(检影或电脑验光)测出被检验基本屈光度,并在双眼前加上这一屈光度的镜片。

⑵、 先检查右眼,将左眼加黑片遮盖。

⑶、 在右眼基本屈光度的基础上,加减球镜度数,使右眼达到较佳的视力,此时,大部分的被检眼视力可达0.8以上。然后逐渐加上正镜片,使该眼雾视。每次+0.25D,直至视力下降到0.1---0.2,如是近视眼,也可以每次减少-0.25D直至视力下降到0.1---0.2为止。此时右眼基本雾视。

⑷、 右眼黑片遮盖,用同样方法将左眼雾视。

⑸、 左、右眼完成单眼雾视后,再作双眼雾视。方法是去除黑片,要求双眼注视才大致看清0.2视标3——10分钟。

⑹、 若在雾视过程中被检眼能逐渐清晰分辨视标0.2,则可对双眼酌情递增+0.25D或+0.50D镜片,以使双眼始终处于大致看清0.2视标的状态。

2、注意事项:

⑴、 雾视过度

⑵、 左右眼轮换雾视,使双眼充分放松消除调节

⑶、 按“先加后换”原则换片

⑷、 散光对雾视效果有影响

3、在验光,结果就是真性屈光不正度数,不雾视的验光结果与其之差为假性屈光不正度数。

举例:雾视-1.00DS;不雾视-1.50DS;则处方应为-1.00DS,假性近视为-0.50DS

散光表与裂隙片检查散光

1、散光表:主要用于粗略判断散光轴位几镜度。

⑴、 使用条件:应在矫正视力达到小数视力0.5后。才能用散光表检查散光。

⑵、 检查方法:①看散光表,若轴线不均匀,则有散光,其中散光轴与最浓而清晰的线条方向相垂直。例如:浓而清晰线条位于90°方向,则散光轴位为180°②定出散光轴位后,就可以用柱镜片加在被检眼前,使柱镜轴与散光轴在重合,再看散光表直至轴线浓淡均匀为止,则所加柱镜总和为散光度数。

⑶、 注意事项:①散光表只能测规则散光②真正清晰位与观察清晰位互补。例如,观察清晰位为15°,则实际清晰位为180-15=165°,故散光轴位应为165-90=75°

2、裂隙片:主要用于检查散光!

⑴、原理:因裂缝宽度为0.5或1mm,相当于针孔限制进入眼的光线,结果使像差减少,焦深增大,从而提高屈光不正眼的视力,并且具有方向性。

⑵、检查方法:①遮住一眼,在另一眼前加一裂隙片,并注视远视力表。②边转动裂隙片边问被检查者,至最清楚之位置的裂隙方向为散光镜度方向,则轴方向与其垂直,之后加正球镜片使其雾视,然后逐渐加负球镜片使视力提高到1.0为止,记下所加负球镜度(扣除正球镜度后)。例如:裂隙方向为75°清晰,此时负球镜度为-0.50D,则轴为165°。 

补充:另一种雾视方法

    同样是先右后左,按正常验光步骤将视力矫正至最佳,比如其能达到1.0,红绿视标效果已经等同。然后在眼前直接加+1.00D~+2.00D的正球镜进行雾视,使其视力下降到0.4或0.5(雾视过度反而会引起眼睛放弃观看视标,引不起晶状体的调节机制,所以起不到放松调节的目的,视力下降会很多)然后在0.5视力的基础上进行普通验光,理论上每减+0.25D会提高一行视力,直至视力达到原先的视力标准,比较两个结果。

    如:患者初次验光为R:-2.00D 矫正至1.0或者更好,加+1.50D后视力减退到0.5(此时眼前的实际屈光度为-2.00D+(+1.50D)=-0.50D)然后再按+0.25D的阶段慢慢减下正球镜度(注意要先加后减)同时相应的增加视标标准,询问顾客观察情况,直至使视力恢复到刚才的矫正标准1.0。而眼前还余+0.50D的正球镜,那么就可以说明患者存在假性近视,继续减+0.25D,视力反而下降则更可以说明此点(此时的结果为-2.00D+0.50D=-1.50D),直至测出真实最佳视力。

成年人近视雾视前后综合验光的对比分析

【摘要】:目的:了解雾视在成人近视患者验光中的意义。方法:将符合实验研究的患者按照屈光度进行分组,每位患者均由同一验光师采用拓普康TV-10综合验光仪进行非雾视验光,休息10分钟后在进行雾视验光,做记录进行对比。结果:患者雾视前后屈光性质相同为80.04%,变化率为19.96%度数-3.00DS的患者雾视前后结果相同率为56.47%,变化率为43.53%;度数>-3.00DS的患者雾视前后结果相同率79.82%,变化率为20.18%结论:18岁后的近视或复性近视尤其是以近距离工作为主的患者,雾视对其综合验光结果具有现实的意义,同时也对度数>-3.00DS的患者临床上无需进行雾视的结论提出了挑战。

【关键词】:雾视 综合验光  屈光度

0引言 

最新调查显示,我国近视患者已经超过三亿。在这样庞大的人群中,医学验光的地位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目前常用的验光方法主要是主观法和客观法。主观法主要以插片法、综合验光仪法为主;客观法主要以检影验光、电脑验光为主[1]。在医学验光中,对年龄小于18岁患者,医学上常常采取散瞳的方法;对年龄超过18岁患者,一般直接进行验光。但实际临床工作中,我们发现年龄超过18岁尤其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患者进行散瞳验光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散瞳对于成人来说,可能带来工作的不便。为此,本研究探讨雾视法对成人年近视验光的临床意义。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2010年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眼科门诊就诊的成年患者146例,年龄1840岁;

入选条件:

①患者均为近视或近视性散光(球镜≥0.50DS,柱镜≥0.50DC);

②全部患者均进行屈光矫正(全部患者最佳矫正视力均不低于1.0

③裂隙灯、眼底镜检查排除角膜炎、干眼症、青光眼、白内障、眼底病变等影响视力疾病。

通过上述要求,最后入选194眼,其中单纯近视108眼(55.67%),复性近视86眼(44.33%)。

结果判定:雾视前后度数相差0.25D认为是正常的,相差0.50D及以上者有临床意义。

1.2方法

    将入选眼按屈光度进行分组(散光按照等效球镜进行折合),①近视度数≤-3.00DS85眼)近视度数>-3.00DS109眼)。每位患者均由同一验光师采用拓普康TV-10综合验光仪进行非雾视验光,休息10分钟后在进行雾视验光,做记录进行对比。

2结果 

                   1  雾视前后综合验光结果分析

项目

屈光性质相同         屈光性质不同

眼数

156

38

 

      百分数(%

80.04%

19.96%

 

从上结果得到,雾视前后屈光性质相同为80.04%,雾视后变化为19.96%

2  度数-3.00DS雾视前后综合验光结果分析

 项目

雾视前后结果相同

雾视前后结果不同

眼数              48

百分数%          56.47%

37

43.53%

从上表可看出度数-3.00DS的患者雾视前后结果相同率为56.47%,这个数字说明雾视对于度数较低的且年龄超过18岁的近视及复性近视患者,仍然很重要。

3  度数-3.00DS雾视前后综合验光结果分析

项目

雾视前后结果相同

雾视前后结果不同

眼数               87               

百分数%          79.82%

           22

20.18%

从上表可以看出,度数>-3.00DS的患者雾视前后结果相同率79.82%,明显高于度数≤-3.00DS的患者,但是该数据明显对18岁后患者验光无需进行调节放松提出了挑战。

讨论 

    雾视技术是现代综合验光技术中,验证屈光矫正度数中球镜度数的最基本方法。它的过程是在被检眼前加一定量的正镜片,使得被检眼自动放松调节的过程[2]。其作用为雾视后眼睛暂时变成了人为近视眼,形成的像落在视网膜前,此时注视眼理论上不能调节,因为调节可以使近视程度进一步加深,导致视标的清晰度下降。雾视的意义是在验光过程中防止近视矫正过度,防止远视矫正不足[3]

    本结果提示年龄超过18岁的近视及复性近视患者雾视后的度数低于自然瞳孔下球镜屈光度数,相差0.50D0.75D。在我们实验过程中,度数较低的患者雾视前后结果不同达到了43.53%;度数较高的患者雾视前后结果不同也达到了20.1
8%
,通过临床问诊发现这部分患者大多数都是近距离工作患者,每天近距离工作达到8小时以上,因此,通过本研究我们发现18岁后的近视及复性近视患者尤其是以近距离工作为主的患者,雾视对其综合验光结果具有现实的意义,同时也对度数>-3.00DS的患者临床上无需进行雾视的结论提出了挑战。
动物模型实验和流行病学研究表明长期近距离工作用眼为近视眼高发因素[4]及陈嘉莹等[5]报道192例成年人迟发性近视,高学历学生和长期近距离工作者占93.75%的结论,本研究也进一步证实了此问题。

    通过此研究,我们迫切希望同行们在对近距离工作为主且易出现视疲劳的成年患者进行验光前先雾视,保证屈光检查的正确性。

 

参考文献

[1]刘晓玲.验光技术.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11  31-44

[2]梅满海.实用眼镜学.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9:190195

[3]黄瑞珠,许道成,胡建华,.成年人托吡卡胺与小瞳下电脑验光的对比分析.实用医技杂志 2006;13: 13121314

[4]AngelJ,WissmannDA.TheEpidemiologyofmyopia.AmJ Epidemiol1980;111(2):220228

[5]陈嘉莹,徐威,黄瑞珠,等.成年人迟发性近视眼临床分析.眼视光学杂志 2005;01: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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