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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视力保健的知识

2017-11-17 14:12:00   浏览量:

 
       视力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可能的视力问题和造成眼睛发育不良的眼疾,早期治疗,让幼儿视力在6岁之前的黄金阶段能顺利发育,否则过了六七岁以后再治疗,可能会事倍功半。3岁的幼儿已有4.6~4.7的视力,6岁时正常视力已达5.0,视觉系统基本发育完全了。
  视力检查包括:1.视力表检查。 2.验光检查是否有近视、远视或散光存在。 3.眼位检查,看是否有斜视。 4.若有明显眼球外观上的异常,就要接受特殊仪器如眼底镜的检查。
    除少数严重眼疾外,大部分还是因为斜视(也就是眼位不正)和“屈光不正”所引起的。幼儿要看清东西,必须能将外界的物体清楚地成像在视网膜上才行。但并不是每个眼球,都能轻松自然地清楚对焦,当眼球出现对焦不准确的时候,便称之为“屈光不正”。 “屈光不正”包括:
  1.远视: 物体的焦点,会落在网膜之后。
  2.近视: 物体的焦点,会落在网膜之前。
  3.散光: 也称之为乱视,物体的焦点一前、一后,无法成为固定的一点。
  严重的屈光不正是造成“弱视”的主要原因,弱视本身不是眼疾,是幼儿视力发育不完全的状态。此时,即使是戴眼镜仍无法恢复正常的视力。幼儿视力检查的目的,便是要及早发现造成弱视的原因,并加以矫正。
       弱视的类型:
  1.斜视性弱视 因一眼歪斜移植无法认真看东西,造成视力发育迟缓。
  2.屈折性弱视 也就是双眼都有严重的屈光不正,多半是远视和散光引起的。
  3.不等视性弱视 两眼的度数差得很多,造成屈光不正程度较严重的那只眼睛,因为聚焦困难,而放弃看东西造成弱视。
  4.遮断性弱视 因为有先天性的眼疾,造成单眼出生后无法看东西,视觉发育停滞不前,常见原因有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和先天性眼睑下垂。
       除了视力检查,家长们平时可以注意孩子的一些视力不佳的征兆:
       1.看电视需要靠得很近。
       2.习惯性眯着眼睛看东西。
       3.看东西时全收下巴,由正方往上看。 
       以及斜视的讯号:
       1.经常性侧着头。
       2.在户外看东西常会眯起一只眼睛。
       3.看近处的东西时,眼球过度的内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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